未知 [热点综述] 毒鼠强配方来自国外 已有35吨毒药原粉流散全国     阅读:7659  

毒鼠强配方来自国外 已有35吨毒药原粉流散全国
作者: 海运.Net 编辑: 海韵 发布日期: 2003-10-30 00:00:00 点击量: 7659 来源: haiyun.net
毒鼠强配方来自国外,至今已有35吨毒鼠强原粉流散全国,公安部已把两万多条有关毒鼠强的线索转发到全国各地,要求逐件清查追缴。
 
  综合央视、新华社报道 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徐沪日前透露,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毒鼠强生产技术源头目前已查清:是3名科技工作者从国外文献上翻译过来的。
  
  5毫克毒鼠强即可致人死亡
  
  据介绍,毒鼠强对所有温血动物都有剧毒,其毒性相当于砒霜的300倍,大约5毫克就可以致人死亡。毒鼠强毒死的老鼠,猫吃了都会中毒;毒死的老鼠和猫埋在地里,还会造成土壤污染。而且毒鼠强中毒以后,没有特效解药。
  
  3科技人员从国外文献得到配方
  
  徐沪称,毒鼠强生产技术源头目前已查清:3名科技工作者丧失职业道德,从国外文献上翻译出毒鼠强的制作工艺和配方,将其非法转让给一些不法生产者。现已查到了16家非法生产毒鼠强的厂家。据不完全统计,1992年以来,这些厂家已生产了35吨毒鼠强原粉,这些原粉在添加了一些添加物以后,通过邮局销往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80多吨。
  
  “毒鼠强”占投毒案的65%
  
  近几年利用毒鼠强投毒的事件逐年增加,已占到整个投毒案的65%。仅今年1月到10月,公安部接到的全国各地毒鼠强作案专门报告就有77起,占整个投毒专报案件的86.5%。
  
  年内彻底消除毒鼠强的危害
  
  今年7月,国务院部署在全国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对出现重大投毒中毒事件的地方,要追究当地领导责任,今年内将彻底消除毒鼠强带来的危害。目前公安部已把两万多条有关毒鼠强的线索转发到全国各地,各地公安机关正逐件清查追缴流散在社会上的毒鼠强。
  
  买卖毒鼠强最高可判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0月1日开始施行。《解释》规定,对于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制剂500克以上,或饵料20000克以上的;或致3人以上重伤、死亡,或造成公私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等,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近年发生的部分毒鼠强投毒案
  
  ■2003年10月21日:湖北省利川市发生毒鼠强中毒案件,造成33人中毒,其中10人死亡
  
  ■2003年9月23日:湖南岳阳发生毒鼠强投毒案,造成400多名小学生中毒
  
  ■2003年5、6月间:浙江发生毒鼠强系列投毒案,致使17人死亡
  
  ■2003年2月12日:四川省什邡市发生一起毒鼠强中毒事件,导致20人中毒,其中5人死亡
  
  ■2002年9月13日:南京汤山发生特大毒鼠强中毒案,导致300多人中毒、42人死亡……


[ 海韵 于 2003-10-30 00:00:00  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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